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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光焘部长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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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5日)同志们:今年9-12月份,住房公积金工作联席会议有关部门联合对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于近日向国务院报告了有关情况。这次会议是在执法检查基础上,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和通报各地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情况,交流经验,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下面,我代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讲两点意见。第一,关于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基本情况去年3月,国务院修订发布了《条例》,印发了《通知》;5月召开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温家宝同志到会做了重要讲话。根据《条例》和《通知》精神,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铁道部和全国总工会召开专题会议或者下发文件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年多来,各地紧紧围绕温家宝同志提出的“健全决策体制、调整管理机构、强化监督工作、规范发展业务”四个关键环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各省(区)和设区城市政府重视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建设、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监察、编制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协调解决《条例》和《通知》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总体看,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新体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力保证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发挥了这项制度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中的作用。(一)“管委会决策”体制基本确立截止今年11月底,全国344个应设立管委会的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设区城市)中,已有327个城市成立了管委会,占总数的95%。其中,北京、天津、重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苏等16个省(区)的所有设区城市均设立了管委会,并开始履行决策职能。管委会委员组成基本体现了“三个三分之一”原则,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各方面的权益,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各地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原则要求,拟订了管委会章程,健全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了“管委会决策”体制,初步形成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自主决策的机制。目前,管委会主任委员一般由市政府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管委会日常会议的筹办和决策事项的督办工作大多由房改办(房管局)承担。(二)“管理机构”调整取得较大进展各地按照“冻结、清理、审计、移交”程序,稳步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全国原有2444个管理中心,这次计划调整为344个,设立分支机构169个,经办网点1781个。目前,已有324个设区城市机构调整方案已经实施;304个设区城市已按《条例》规定成立了新的管理中心;290个设区城市完成了资产清理和审计工作,住房公积金资产基本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提出的问题,有关管理机构都作出了相应处理;129个设区城市完成了资产移交工作,新的管理中心开始履行统一管理职责。福建、吉林、辽宁、黑龙江、云南、江苏、湖南、新疆等省(区)一半以上的城市,以及北京、天津等城市完成了资产移交工作,进展较快。总体看,新组建的管理机构体现了精简、效能原则,安徽、湖南、广西、江苏、山西等省(区)缩编或者人员分流比例超过25%,其中安徽、湖南达到41%。对未留用人员,县(区)政府、原挂靠部门(单位)进行了妥善的分流安置,反映平稳。在机构调整中,不少部门和单位表现出较强的大局意识,起到了示范作用。原北京市、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北京铁路局分别管理的住房公积金资产,安全完整地移交到新设立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和管理费用纳入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广东、山东、贵州省直机关以及上海铁路局、大庆石油管理局等单位,不设立分中心,资产全部移交当地管理中心管理。新疆区直管理中心原下属建设厅,这次将所属人员、资产全部移交乌鲁木齐管理中心管理,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加强监管职能。大连市行动迅速,去年9月已基本完成机构调整工作。(三)资金清收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结合机构调整,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等多种手段,加快回收挤占挪用资金和项目贷款,缓解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共收回资金89亿元。全国有97个设区城市的项目贷款已全部收回。浙江、西藏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项目贷款全部收回。未回收的贷款中,1830笔共54.1亿元已签订还款协议,对332笔共9.3亿元提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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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5 10:38: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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