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实用文书 | 免费论文 | 市场营销 | 武器大全 | 军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宝典 >> 合同范本 >> 劳动合同 >> 文章正文
劳动合同(3)
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上一页  [1] [2] [3]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0 21:09:18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县劳动保障系统法治理念教育
    劳动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在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会
    迟明丛同志在全县农村劳动力
    在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务
    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市委副书记在纪念“三八”国
    市委副书记***在纪念“三八”
    在县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
    Copyright 2008 - 2010 范文宝典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用1024×768以上的分辨率浏览本站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上,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沪ICP备0000000号   站长:coolyi 广告联系QQ:3058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