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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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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使修编后的规划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为经济发展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三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积极申报部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争取专项资金。认真落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全面推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实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范化运作。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大宣传力度,彻底转变粗放的用地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各界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体系,遏制圈占土地和粗放用地。一是批前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办理立项手续前,由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未经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转报批次用地和批准供地。二是批中严格把关。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我市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批准用地。三是批后严格监管。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建立新批用地项目现场公示制度,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提示和督促建设通知,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把企业现有土地利用情况作为新增供地的重要依据,对土地利用率高的企业,在新申请用地时优先安排;对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标准的企业,暂缓新的用地审批,待其将原有土地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后,再考虑新的用地审批,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三)拓宽用地空间,保障经济发展。一是立足内涵挖潜,彻底清查、充分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继续争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宽城市用地空间。三是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可利用的盐田、废弃虾池和沿海滩涂,在充分做好环境影响论证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以利用。四是加大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上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四)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农民利益。一是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落到实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批准公布前,严格执行威政办发〔2005〕69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下降。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出台后,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切实解决征地标准偏低和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二是严把征地补偿关,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受理上报省政府批次征地报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的,一律不批准供地。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统一收缴、发放机制,减少发放环节,防止截留、挪用。 (五)强化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教育活动,做到全系统干部职工每年轮训一遍,不断提高驾驭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能力。重点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从硬件和软件入手,争取三年内使全市基层所达到“制度全、环境优、业务强、素质高、服务好”的标准。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健全目标决策、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升国土资源部门形象。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证。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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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4 13:4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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